由香港罗氏基金会(Law’s Foundation)在北京大学设立的罗氏基金会罗定邦奖学金(The Law's Foundation Law Ting Pong Scholarship),每年向北京大学捐赠HK$500,000港币,用于奖励在北京大学学习刻苦、品学兼优的香港学生和大陆学生。
罗氏基金会罗定邦(大陆学生)奖学金的选拔则纳入北京大学奖学金评审体系,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罗氏基金会罗定邦(香港学生)奖学金的选拔由教育基金会、港澳台办公室等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
罗氏基金会罗定邦(香港学生)奖学金现可开始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研究资助的学科范围及资助额度:
罗氏基金会罗定邦(香港学生)奖学金本年度资助6名就读于北京大学的香港学生,每人港币HK$30,000元(折合人民币发放)。
二、申请条件:
(1)我校正式本科生和研究生;(2)未获得其他奖学金。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于2005年12月9日前,将填写好的申请表(请点击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和个人简历(格式不限)交至北大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项目管理部(镜春园75号院101室,或由学校收发室转交)。(注:一年级同学请提交中学成绩或入学成绩)
2、本奖学金重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察,申请者可以自行决定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3、为培养学生回报社会、服务社会的公益意识,申请者可以提交在过去一年内所从事的义务工作证明材料,在评审时酌情加分。
4、评审结果将于2006年1月初在北大教育基金会网页上公布。
四、对受资助者的要求:
1、获得本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在本学年内兼领其他机构、团体的奖(助)学金为原则,如兼领其他机关团体的奖(助)学金,则取消取其下一年度申请的资格,并收回本年度奖学金款。
2、请仔细阅读以上通知,材料不全或不符者将被视为自动弃权;另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以上未尽事宜,可咨询教育基金会,电话:6275-9625。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200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