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大学《关于仪器设备采购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经基金会财务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对于在基金会报销的仪器设备,须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发票开具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1 日之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基金会财务部原则上不予报销。
基金会财务部
2020年4月10日
附加说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税号:53100000500018012R
账号:0200004509014477781
开户行:工行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镜春园75号
电话:010-62752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