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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财务部关于年终结账的通知

2016/11/29    信息来源:   作者:    编辑:

校内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做好基金会2016年底财务工作,现将年终结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付款的清理

年末暂付款的清理是目前工作的重点,请各项目予以支持和配合,从即日起对本项目支取未报的暂付款逐一进行清理。已经支取的暂付款务必在本年度内及时报销,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务请逐一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各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如至2016年12月31日,尚有暂付款未报销且未作出合理说明的项目,将暂冻结该项目的支出。从12月1日起基金会财务部将采取先报账后支款的原则。

二、暂存款的清理

请尽快对已汇至基金会账户的捐赠款进行确认,并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三、关于支票和汇款的办理

1. 限额支票截止日期为12月12日(含12日);

2. 定额支票截止日期为12月16日(含16日);

3. 信汇办理截止日期为12月22日(含22日);

4. 财务POS和商务POS截止日期为12月22日(含22日);

5. 所有转卡代发的劳务费、助研等提交截止日期为12月21日(含21日)。

四、2016年的原始凭证报销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含31日)。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做好年终结账工作。

基金会财务部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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