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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6年度“北京大学发展贡献奖”候选人的通知

2006/07/12    信息来源:   作者:    编辑:

全校各院系、各部门:

社会捐赠是高等学校的一个重要办学资金渠道。近年来,在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社会各界对北大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为北大创办世界一流大学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学校的筹款工作中,众多教师为学校和院系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学校决定对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予以奖励。根据《北京大学发展贡献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06年度发展贡献奖候选人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推荐的候选人须符合《北京大学发展贡献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鉴于该奖项为今年首次设立,凡在2006年6月以前为学校筹集社会捐赠达人民币100万元以上者均可推荐申报,名额不限。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二、推荐材料的准备和报送

1.各单位须按照《北京大学发展贡献奖推荐表》(表格见附件下载)的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推荐材料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2.申报材料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评选时间安排

1.7月20日前,各院系、部门进行评选工作,并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教育基金会。

2.经教育基金会常务理事会初审、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获奖名单将于教师节前公布,并于教师节表彰大会上举行颁奖仪式,向发展贡献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评选要求

筹款工作对于学校的发展十分重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首届发展贡献奖评选工作,认真总结本单位筹款工作,通过评选先进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拓宽学校办学资金渠道,为把北大创建成为世界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2006年7月10日

附件1:北京大学发展贡献奖励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2:北京大学发展贡献奖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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