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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05年度法鼓人文奖学金申请通知

2005/11/25    信息来源:   作者:    编辑:

北京大学与法鼓山人文社会奖助学术基金会经过友好协商,以提升人的品质,建设人类文明的精神为宗旨,设置本奖学金,目前奖学金开始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研究资助的学科范围及资助额度:

本奖学金设置名额共八名,每名每年可得奖学金人民币一万元,资助就读于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系、哲学系、考古文博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各2名。

二、申请程序及条件:

1、第一次申请时是一年级博士生,须提交历年硕士学业成绩及论文口试的平均成绩,同时还须提交申请本奖学金的研究计划一篇。

2、如第一次申请为非一年级研究生者,应提交其上年度研究成绩(包括已发表的著作),同时提交申请本奖学金的研究计划一篇。

3、如系继续申请本奖学金者,除应就其研究计划的进展情况进行翔实的说明外,还须提交院、系、所主任或指导教授对其上一年度研究成绩的证明。如已有著作发表,应一并附上,并在论文上注明:接受“北京大学法鼓人文奖学金奖助”的字样。

请申请人于2005年12月9日前,将以上三项中与自己相符合的一项的材料及证明材料和填写好的申请表(请点击下载)、两封推荐信交至北大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项目管理部(镜春园75号院101室,或由学校收发室转交)。

评审结果将于2006年1月初在北大教育基金会网页上公布。

三、对受资助者的要求:

1、受资助者须在博士毕业前完成研究计划。

2、受资助者在研究课题完成提交结题报告和发表时,均须在明显处注明“本研究论文系经北京大学法鼓人文奖学金支持”。

3、研究资助分两次发放,确定名单后发放研究资助的一半,另一半在受资助者提交结题后发放。

四、其他要求

1、本奖学金可连续申请,最多以三年为限;

2、教育基金会将和社会科学部、研究生院及相关院系组成专门的评审机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获奖的研究生名额应兼顾各院、系、所的均衡分配。

3、获得本奖学金的博士生,不得在本学年内兼领其他机构、团体的奖(助)学金为原则,如兼领其他机关团体的奖(助)学金,则在下次续读申请时,予以除名,并收回奖学金款。

请仔细阅读以上通知,材料不全或不符者将被视为自动弃权;另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以上未尽事宜,可咨询教育基金会,电话:6275-9625。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200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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