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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在北大】之二:优化科研管理 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2019/06/05    信息来源: 北大新闻网   作者:    编辑:

  从修订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到优化完善管理流程,从建设科研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到加强学术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北京大学科技创新大会通过解决“小问题”、突破“大瓶颈”,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极大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

  完善科研管理制度 赋予院系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

  对照新政策新要求,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现行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等管理办法进行梳理。2019年4月26日北京大学13届党委第62次常委会审议修订了《北京大学理工科民口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大学理工科民口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修订出台的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办法

  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项目负责人可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考核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可结合项目进展情况,在遵守科研人员限项规定及符合诚信要求的前提下,自主调整项目骨干、一般参与人员。

  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预算调整权限。明确部分预算调整事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自主安排,无需向学校和院系提出申请;简化校内审批环节,预算调整不再需要财务部审批。

  赋予院系对项目和经费管理更大的自主权。取消对院系间接费用使用的限制,取消“院系间接费用按业务费额度40%、人员费额度60%分配”的规定;同时,将小于五万元的科研外包任务审批权限下放到院系。

  针对新出台的管理办法,科学研究部已对次级合同审批流程、预算调整审批流程等做了相应优化,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强化科研诚信建设 完善监督机制 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

  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方面的管理。要求科研人员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自觉接受伦理审查和监管。建立科研人员诚信档案,作为项目推荐、绩效考核及评聘的重要依据。

  完善科研项目和经费使用的信用记录和公开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项目立项、经费转拨等情况,明确各级审核职责,接受内部监督。将科研经费的专项审计、财务检查、验收结果以及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纳入院系、人员科研绩效考评内容。

  升级科研管理系统 加强学术辅助人员队伍建设

  建设“北京大学科研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该系统已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上线,为科研人员提供科研项目、经费和成果管理的全流程、一站式服务,老师们无需“多头跑”“来回跑”。针对信息系统的使用,科研部联合计算中心、图书馆,分院系、分批次进行多场培训会,累计超过300余人参加。

培训会现场

  加强学术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北京大学于2018年11月23日发布《关于完善现代学术支撑保障体系加强学术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目前,数学科学学院已在学校支持下启动相关人员的聘用事宜,下一步,将根据数学学院的试点情况进行推广。

数学科学学院招聘科研助理通知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学校不断优化科研管理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下一步,学校相关部门将针对新修订的《北京大学理工科民口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北京大学理工科民口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辅导解读,确保政策文件落实落地;继续完善科研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科研管理效率,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营造良好环境。

  延伸阅读

  国务院2018年7月18日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指出,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充分释放创新活力,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励科研人员敬业报国、潜心研究、攻坚克难,大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多出高水平成果,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2018年11月27日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教技厅〔2018〕5号)指出,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高校管理体制机制、激发高校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双一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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